军校报名条件?

军校录取分数线大概是多少

那么,今天,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军校报考的条件和流程,以供有志于军校的同学和家长参考。

一,高考报考军校的条件是什么

1、年龄要求: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未婚。

2、考试资格: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3、学生身份:应往届高中生都可以报名。

4、政治合格:通过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结论为合格。

5、面试合格:在进行体验前,军队院校会组织对考生的面试。

6、体验合格:军队院校会组织对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验。

二、高考生报考军校的流程

1、高考生填报军校志愿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对虽报考军队院校,但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顺序录取。因此,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现在,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司法和其他类别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

2、高考生政治考核

志愿填报完成时,高考生要到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领取政审表,参加政审。

军校政治考核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体检。

3、高考生面试

高考生报考军校面试体检工作在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

首先,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按院校招生计划数4倍确定各军队院校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

其次,第一志愿达到所报考院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按计划参加面试和体检。

最后,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院校人员组成,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面试结论为不合格:

(一)入伍动机不端正,献身国防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紧张艰苦军校生活的思想准备;(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语无论次,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三)形象气质差,五官不端正,体型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具备培养军队干部的基本条件;(四)心理素质差,无法沟通,性格孤僻、怪戾;(五)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逻辑混乱,思维不连贯;(六)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七)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招生要求的。

4、高考生的体验

体检使用全军统一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由经过培训考核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学专业合格、舞蹈学专业合格和其他专业合格,不合格即各类专业不合格。

面试、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于考生体格检查次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5、军校生的录取

地方高招部门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投档,院校按照考生成绩和体检要求进行录取,只有成绩和专业要求都符合的考生才会被院校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由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军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各军队院校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工作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录取名册,将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试军检表于录取结束后一个月内寄送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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