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能在异地办理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办理方式,首先,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户籍簿、本人寸照等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公安机关审查申请材料。最后,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不能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办理,只有在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时,可以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应当携带户口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户籍地派出所申领。如当地要求在公安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尊其规定。

一般情况下,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

公民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当事人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者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说明本人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提交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待公安机关通知本人领取身份证即可。

若本人急需身份证,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在当天内即可完成办理并领取;普通身份证一般情况下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即可制作完成,并邮寄到当事人居住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