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慰问困难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范文3篇

如题所述

时间:2015年12月27日
地点:金星村部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支、村两委
会议内容:关于2014年金星村困难群众春节慰问民主评议
为切实安排好各类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长沙县2014年春节慰问方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16年1月6日至1月24日
二、慰问对象
1、困难慰问:全镇各类因病、因灾、因祸致贫困难家庭;城乡“三无人员”;残疾人、低保户、下岗职工、拆迁户中的生活困难家庭。
2、优抚慰问: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烈士子女、军队离退休干部等)和退伍军人中的困难家庭。
3、抚慰性慰问:计生失独家庭、基层老党员、离职基层干部中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慰问标准
1、分每户600、1000、1500、2000、3000元五个标准,由村(社区)根据其困难程度确定。
2、5-10级伤残军人慰问标准1000元,参战、带病回乡、铀矿开采、烈士子女慰问标准600元,直接拨付至其个人存折;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慰问标准2000元,现金发放(由乡镇送上门);1-4级伤残军人由县民政局上门慰问。
3、城乡散居“三无人员”按1000元/人标准慰问,城乡集中供养“三无人员”按600元/人标准慰问,由民政局、财政局直接拨付个人直补存折。(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的慰问金由各敬老院统筹管理,发放慰问金200元和添置新棉衣相结合)
四、资金组织
县财政、县民政局、镇财政。
五、慰问活动安排
各干部按安排表和慰问名册与村(社区)干部一起对困难户逐户上门慰问。
六、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慰问活动前,各村(社区)对本村(社区)范围内(人户分离按属地管理原则)的各类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通过集体评议、张榜公示,确定慰问对象和标准并上报镇党政会议研究审定。不得随意确定慰问对象,严禁优亲厚友。
2、采用现金慰问的对象和标准在《星沙时报》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镇设立咨询投诉电话(86745011、86744418),及时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
3、严禁挪用慰问资金慰问部门、单位。
4、严禁不按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
5、各类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必须由镇联村(社区)干部、群众工作队员和村(社区)干部一起直接送到户,严禁将慰问资金下发各村(社区)自由慰问。
6、所有慰问资金和物资必须在2014年1月24日前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被慰问对象和送达干部均须在春节慰问费发放表上签好字。慰问结束后,将春节慰问费发放表交镇民政办,由镇民政办统一报县民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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