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首先家庭成员的户口在常州市区,成员有3人,月收入平均不足1000元,在市区有一套房子但不足50平方。新北区有祖产一套,祖产现由爷爷奶奶居住,但是房产证是父亲所有,请问我是否可以达到经济适用房条件吗?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a.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b.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c.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d.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e.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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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5
申购的条件:

保障对象: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80%的城镇居民。

保障形式:对处于最低保障线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收入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40%的,加大廉租房实物配置力度,到2010年,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全部落实到位。

对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收入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80%的,如购房,每户给予货币补贴8万元。

对无力购房的家庭提供公共租屋,租金比廉租房标准稍高,比社会房源租金低。

申请需提供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程序: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时应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09年什么时候能办,可与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联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25
应该是把
因为你有房证
其他都不是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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