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3-11-27
(1)这个问题你是想问发票联丢失吧?这个不要紧,把弄抵扣联复印一张,做到帐里即可。(2)这个问题可以用发票联来进行认证抵扣.(3)这个问题需要对方去他所在税务局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你拿着他证明单到税务局进行认证,拿税务局给的认 证通知单进行做帐抵扣即可.(4)这个问题是不可以的,因为现在全国联网,他那边一早报,三个月内你这边不认证,你的税务局就会找你说明原因,会怀疑你空进空出,偷逃税款的.(5)对对方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对方正常抄报税了.而你这边就要承担被查补税的情况.看(4)的后面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11-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