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C、平等原则  D、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E、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案是ABDE,我全选了,为什么平等原则不是?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在法国启蒙思想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根据契约协议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因此,国家的主人不是君主,而是人民,治理者只是受人民委托,因而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尽管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社会中的人,因而当人权与某一个体的人相结合时,不能不打上这个人所处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的烙印,从而使人权在阶级社会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人权最原创的意义而言,它在本质上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是指统治阶级按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如洛克认为,政府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潘恩也说,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权力制约之所以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取决于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宪法的基本内容。尽管导致近代宪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但从政治的局面而言,则是国家权力所有者的转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29
一、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但在社会主义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已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二、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即作为一个人应具有的权利。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一贯致力于维护和保障人权。从《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到《1982年宪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基本人权原则和人权的具体内容,则直接反映在宪法所确认和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之中,而且在实践中始终把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生存权是第一人权,是其它人权的基础。在占有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解决了公民的生存权问题,这在人权发展史是个杰出的贡献,其根本原因无疑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确认与保障了人权。同时,民族的发展权在我国也得以充分实现,这对我国民族的兴旺和繁荣有着深远的意义。
三、权力制约原则:
在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制约原则表现为议行合一,即权力统一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一社会主义的宪法原则是由巴黎公社所创建而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宪法具体化,它在理论上确认国家权力的不可分割性,在实践中以人民代表机关作为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它并不排斥行使国家权力的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但以代表人民意志的立法权作为主导,一切国家机关向人民的代表机关负责并接受它的监督。另一方面,这一原则并不排斥平衡与制约,而是在国家权力的统一和人民代表机关属于主导地位前提下的平衡与制约。
四、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又称依法治国,其基本含义是依法办事,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特权。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平等是一种基本权利,即通常所称的“平等权”,而非宪法原则。

所谓宪法原则,是指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于立宪和行宪始终的基本精神。世界各国公认的宪法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以及民主与法治原则,而且这四大基本原则构成了宪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体,成为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基本支柱。其中:
人民主权原则——逻辑起点
基本人权原则——终极目的
分权与制衡原则——基本手段
民主与法治原则——根本保障

试题中
A、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对应的是人民主权原则或主权在民原则;  
B、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对应的是法治原则;
C、平等原则,对应的是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对应的是基本人权原则 
E、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应民主原则。民主集中制严格说不是宪法原则,而是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看来你用的教材版本比较老呀。“国家保障人权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等等已经入宪很多年了,考题居然还在用“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法制”等老套的提法。悲催!
希望能够帮助你解除困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28
主要有
1.制约原则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上述原则有一定的体现。
2.基本人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它为我国宪法观念从工具主义向宪政主义转变提供了契机。
3.人民主权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也同样接受人民主权的思想,并且体现在制度和组织上.但是这个原则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与西方有所不同.社会主义的宪法理论通常不承认"社会契约",不认为主权是全民的"公共意志"的体现,其权力与西方所认为的全体国民公意的"超阶级"的观点有所区别。
4.法治原则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再次重申了法治原则这一重要原则。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特别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4个回答  2013-11-08
平等原则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就在于宪法没有明确。中国的教育就是这样,死记硬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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