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支出问题?账务处理问题?

大家好!请问:在记流水账的时候,本月全部的收入(以收到款项为准)减去本月全部的支出(以支出款项为准)是否就是本月的利润呢?这个利润是否合理? 问题2:当月采购原材料时款已付货也收到,供应商却未给开发票,一般都 是在下月开给我们, 这样的话,账务怎么处理?关键是几乎所有 当月采购原材料当月对方不开发票,而是在下个月的时候才开出。

第一问:这个利润是用收付实现制来计算的,不是本月的利润或者说反映的本月利润不准确,当然也就不合理。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来计算。第二问:一般按照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材料入库单在当月做暂估帐处理,下个月月初用红字等额冲回,再根据发票重新入帐。月底做暂估帐:借:原材料-**材料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下月月初冲回:借:原材料-**材料 (红字)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红字)在根据发票做:借:原材料-**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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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9
问题1:作为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不能这样计算利润,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应属该月的收入及应由该月分摊的支出进行确认计量,从而计算利润。问题2:对于未取得发票已入库的原材料可以在收到当月暂估入账,下月进行红字冲回,待发票来时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第2个回答  2014-01-09
1.作为个人可以这样说作为单位就不行了,这样计算利润并不准确的。2.如果活到发票为开可以暂估价入账:借:库存商品—暂估价 贷:银行存款下月发票来时再红字冲掉。
第3个回答  2014-01-09
作为个人,两者的差就是利润,但公司还要扣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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