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0-14
软件开发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若专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核算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关 于财 政性 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 08〕151 号):
一、财政性资金
(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 务院 财 政、税 务主 管部 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