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兼任会计,私自将公司款项转入自己账号,是否形成犯罪

如题所述

股东是可以兼任会计,法人不可以(配偶好像也要回避)
如果为通过正规签报手续把钱转自己账号,是挪用公款追问

没有通过任何人的同意,私自用网银转入他本人的银行卡里,而且拒不归还?

没有通过任何人的同意,私自用网银转入他本人的银行卡里,而且拒不归还?

追答

那、看是占多少比例股份的股东了,如果占大头,转点过去、在现时中还是少数存在,但公司的钱不是他的,没有直接权利占有,只是通过股份间接所有
拒不归还是不合规,“挪用公款、职务犯罪”等,也是可以往他身上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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