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1-02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给予赔偿。
Offer的全称是Offer Letter,汉语解释为录用信、录取通知。
首先搞清楚一份标准的Offer Letter是民法上的“要约”。
听起来比较晦涩,大家只需要知道它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Offer Letter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Offer Letter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Offer Letter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马奇同意了要约并符合要约中的约束条件,而且因为公司已在入职通知书中就工作岗位、薪资、入职时间作出了明确的表示,马克也根据相关要求做了入职准备。A公司取消对马奇的录用,使得马奇还需另外再找工作,在客观上的确给其造成了一定损失。所以A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