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8-10-14
首先要确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就是一人一半,如果是女主婚前个人财产,那就和男方无关.离婚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财产分割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男方不照顾子女不能说是在离婚上有过错,如果你们不是协议离婚,那财产就是一人一半,但是,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到18岁的抚养费,即使双方不离婚,女方依然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妇抚养费
第3个回答 2008-10-14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双方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是不能够算作离婚的,即使是已经分居。
1.仅仅从逻辑上分析就可以知道,男方到女方这里来要求盖戳,意思是想证明他或他的家庭拥有这套房产,至于他拥有房产这个事实会给他带来什么优惠条件,不得而知,有可能的推断是:更变户口需要房产证明,男方想向他的单位证明他在本地有房产(生活稳定),男方需要办理一些证件或手续需要房产证明。
2.孩子20年来一直由女方抚养长大,男方在法律上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他没有做,但是女方如果不能够提供证据,男方可以矢口否认,光凭嘴说是没有用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没有尽到或没有完全尽到抚养义务的话,法院会根据情况对男方进行制裁,包括罚款,但是财产方面,因为一直没有离婚,所以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婚后财产,会按照离婚后照顾抚养方来分配,需要提到的是,这个时候男方也有权利抚养孩子,决定权在孩子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