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拿不到工资?

昨天三天算自动离职几乎成为了每个企业的公司规则。 现有一员工三天内没有来班。 他所讲述的原因有: 1:发高烧,身体不适,有医生开出的处方证明。 2:打了三个电话发了两条短信给他领导。(电话不接,短信不复) 3:之前没有收到加班通知(公司加班需要打加班申请单。但该员工拟定了当月的工作计划,按计划当日算是加班,不过其经理曾在当周的会议上说明:在车间不加班的情况下,也是不需要加班的。) 其领导给出的问题: 1:之前让其加班没有加班(加班申请于第二日方才上交,该部门员工三人同时不加班,都算旷工。并且该员工被认定为唆使其他员工不加班,该员工解释说其并没有听到或是收到加班通知,且经理说过车间不加班该部门可以不加班。同时他说因为没有收到加班通知便告知另两名员工自己先下班。) 2:打电话给该员工,该员工没接。(该员工电话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只能BO出,极少情况才能呼入.公司大部份同事可以证明。) 以上情况写出来,想让大家给我分析一下,该员工算不算是旷工?并且按公司规定: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拿不到工资?是不是应该成立?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拿不到工资是否符合国家劳动法。 在线急等。希望得到相关人仕的回复。谢谢。

你们公司的制度并非不合法,只是制度制订的过程没有严格按相关法律来,只能说不合理,你可以以下条例与用人单位理论。 1、关于请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权请病假,在规定内也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请假: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事假、病假的工资,应该按当月的出勤率(或缺勤率)计算。 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关于旷工:《劳动法》第3章第18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企业有权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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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9
不会吧
第2个回答  2019-02-06
员工手册上说旷工旷工3天算擅自离职
,擅自离职者,视为其本人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须赔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暂缓结算工资。(注:根据公司工资制度相应调整)
第3个回答  2015-07-02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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