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没磁了怎么办理国税局信息采集

如题所述

身份证没有磁可以参考以下第四点来处理
一、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二、实名办税是指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国税机关首先对其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实和确认。
  三、江苏省各级国税机关依法采集、使用和管理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并承担信息保密义务。
  四、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国税机关在采集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以下证件的原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办税人员首次在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须提供以下信息资料,国税机关核实后采集其身份信息。纳税人的办税人员为多人的,国税机关分别采集其身份信息。
  (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六、办税人员办理以下涉税事项时须实名办理:
  (一)未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设立、变更、注销的;
  (二)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纳税人首次办理国税业务及办理登记信息变更的;
  (三)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发票真伪鉴别等发票类业务的;
  (四)开具清税证明、完税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税收证明的;
  (五)未在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因临时经营需要代开发票的;
  (六)开通网上办税功能、查询变更密码及数据信息维护的。
  七、办税人员办理本公告第六条所列涉税事项时,应在国税机关进行身份信息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身份信息未通过核实、确认的办税人员,国税机关先行采集其身份信息,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
  八、办税人员暂无法提供授权单位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的,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经国税机关采集、核实和确认身份信息后办理当日涉税事项。
  九、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电话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国税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十、属于下列类型的纳税人,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到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
  (一)被国税机关列为重点监控的高税收遵从风险的;
  (二)被国税机关确定为具有税收严重、较重失信行为的;
  (三)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追究的。
  十一、本公告施行前已在国税机关办理登记的纳税人,办税人员需办理本公告第六条规定涉税事项的,应在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完成身份信息的采集。
  纳税人符合本公告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应在国税机关告知后,及时进行身份信息的采集。
  十二、国税机关在采集、核实和确认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办税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
  办税人员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以及公告第十条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本人经告知未到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的,国税机关暂停为其办理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涉税事项。
  十三、纳税人首次在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须签署诚信纳税承诺。
  十四、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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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6
  二代身份证本身没有磁性,所谓没有磁性说明身份证芯片损坏,属于无效证件,失去证明公民身份的作用,只能重新申请办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4.按期换证每让20元,过期补证每证40元。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31
尽快补办身份证,身份证办什么业务都需要。
咨询当地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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