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有一票海关代征增值税及关税己缴纳税款,税单因故遗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的规定,“……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后遗失税款缴款书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填发海关提出确认其已缴清税款的书面申请,海关经审查核实后,应当予以确认,但不再补发税款缴款书。” 请问:1、国税局是否规定必须取得原件才能抵扣。2、如果国税局规定必须取得原件才能抵扣,怎么办?
二、海关代征增值税及关税缴款书是否相当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有发票联和抵扣联一说吗?
也就是说只要提请书面申请让海关确认我司已缴清税款,再提交给国税局即可,对吗?有人实际操作过吗?
对纳税人丢失的海关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凭海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完税凭证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可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1、增值税: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3、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以上三个税种是相互独立、区别的。
在进口环节,为了方便纳税人,采取的是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个是要分别取得票据的,不能和关税混为一谈。
进口关税、增值税都是海关缴纳,完税证明也到海关窗口打印,企业网上支付关税增值税后的大概流程:
海关发出税费指令,企业通过网上支付税款后两到三个工作日,海关签发纸质税单
然后银行拿到海关的纸质税单再转交企业。一般银行会把相关单据放在企业开户行的回单柜里
另外,企业一般当月可以拿到税单,具体时间看企业和银行的约定。如果其间增加货代这个环节,流转时间企业需要和货代协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