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8-10-29
一、周、淳之争与焚书坑儒事件的历史过程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阳宫大宴群臣,仆射(博士长官) 周青臣乘机捧场称赞秦始皇:“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后喜形于色。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即加以驳斥:“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历史上把这次廷争称为周、淳之争。秦始皇将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去议论。时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扩大事态,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诸生”及私学。李斯针对淳于越的言论,称述“五帝不相变,三代不相袭”,自古因时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随之改变。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统一,儒生“不师今而学古”,指责当世,惑乱百姓,他们以“私学”诋毁“法教”,指责朝政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甚至造谣诽谤。这种现象如不禁止,必将削弱皇帝的权威,臣下结成反对的派别。
于是李斯建议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私学,焚《诗》、《书》,实行文化专制的政策。于是在秦代首都咸阳纵起了焚书的烈火,接着这样的烈火在全国各郡或先或后被点燃了,而且在一个月内没有熄灭过。在这遍及全国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
及神学(卜筮文献) 以外,几乎全都变成了黑炭。
焚书事件发生后,对政府不信任与离心者越来越明显表现出来。公元前212 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和卢生,由于明知仙药是根本没有的,他们无非是借此骗取富贵,时间长了骗局终归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献秦始皇验方不灵就要被处死的规定,两位方士恐怕逃不脱一死。于是他们散布了秦始皇一系列专制独裁的过失,借口不能给这样的人求仙药而溜之大吉。秦始皇听到这个消息极为恼怒,因为他为求仙药给了这些方士巨万资财,不但没有人为他寻到仙药,而且还说他的坏话,又加上首都咸阳的儒生也有人散布妖言迷惑民众,于是秦始皇派人普遍严加审问,儒生们相互告发,牵连到四百六十多个儒生,这四百六十多个儒生全被抓去活埋。历史上把这一事件与焚书事件连起来统称为“焚书坑儒”事件。
第3个回答 2008-10-28
站在现在的时代去讨论2000年前的事,不太好说.秦国一向有"坑杀"别人的习惯.秦赵长平一战,赵军数十万俘虏在投降后就都被坑杀了.我相信秦始皇是"坑过儒"的,因为秦始皇用法家思想治国,刑法极严,而儒家又推行仁政与法家思想相左,秦始皇如何能容下他们?但关键是“焚书坑儒”的规模如何,这个值得讨论.
如果仅仅是一场宣判,坑杀了一批"不识时务"的儒家子弟,烧了他们的家当(书),那以此定秦始皇的"罪"是不公平的.
但如果是一场全国性质的清洗运动,那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影响就非常巨大了.
以上个人观点,说得不对的还请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