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税务登记证在规定的30天内没办理要怎么处理

我在兰州开个电脑配件批发铺子,是9月27日办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在10月27日,也就是今天最后一天去办理税务登记,结果税务登记证办理人员说时间来不急了,月底不给办理税务登记,说一定要罚款,后来给了我一个表,要求我填好,在明天28日去上交给他,才能办理,说要罚款,我不是在30日内去办理了吗?为什么他还说一定要罚款,而且他当时就可以给我办理,为什么他当时不给我办理,要我明天去?碰到这个情况要怎么处理?

国家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日期(也就是工商执照上的日期)为营业日期,营业日期在一个月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否则要罚款,但是你的请求是合理的,但是据我所知虽然你去办理的时间没有超过,因为税务部门需要将你的资料进行传递,所以真正签署通过的时间可能来不急,但是你可以向办事人员说明情况,一般你好好跟办事人说,应该还可以给你办的,让办事人员帮你想点办法,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说好话,人家给我加急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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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0
第一、税法规定的是应该在营业执照下来后30日内办量税务登记的,没有错,如果是这个原因就只能罚款了,但好像罚款价钱那里可商量,不应该这么高吧。协调一下。

第二、收入不是以发票为准的,按正常应该是实际收入。比如说,零售商店,大多数顾客是不要发票发,但不能说不开发票的就不算你的收入吧。这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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