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购房户口迁入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中山市落户条件:

1、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

2、申请人应于最近在我市连续购买社保满1年(含)以上。

3、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

4、申请人提出积分入户家庭户申请。

5、申请人取得积分入户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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