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城控股王华振违法犯罪的具体事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近日,据《新民晚报》消息,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9岁女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新城控股并未对外回应,但来自上海公安的消息显示,王振华涉猥亵女童属实。 


犯罪地点为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带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岁,江苏徐州人。据其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某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女童遭受侵犯后,在电话中向母亲哭诉此事,其母报案。警方介入后,发现女童的下体撕裂,已经构成轻伤。随即逮捕了王某,第三人得知后到派出所自首。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童的,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被判处猥亵儿童罪,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猥亵儿童,视情节轻重,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公共场所聚众犯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该罪属于个人犯罪,但与上市公司无关。董事长突然不履行职务,影响上市公司稳定经营。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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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2
2019年7月2日,据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因猥亵9岁女童,于7月1日在沪被采取强制措施。据悉,犯罪行为发生于2019年6月29日下午,地点为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来沪报警,王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女童已验伤情,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涉案人王某五十余岁,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王振华,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 7月3日下午,上海公安方面回复媒体称,王某涉嫌猥亵女童属实。
第2个回答  2020-08-23
原新城控股王振华违法犯罪的具体原因是猥亵女童。女童的父母控告儿童跟熟人一起去上海迪士尼玩。结果被带到了酒店,遭到王振华猥亵,然后把他告上法庭。
第3个回答  2020-08-19
涉嫌私吞公司财产,他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反法律,私自吞掉了公司的公共财产。
第4个回答  2020-09-04
据报道,周某把两名女童带入五星级酒店,之后王振华猥琐九岁女童。事成之后,王振华给了周某1万块钱。九岁女童打电话向妈妈求救,妈妈就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