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今年20周岁,中专学历,在外打工3年,一时的心血来潮想去当兵。10月底我就去报名了,体检过了,准备政审了。但是这个时候武装部部长告诉我说,因为我村支书没有换公章,政审的时候派出所不给我盖章。因此说我就去不了(其实是要钱),我说我回去考虑考虑。过了几天我给他打电话说我不去了。他问我确定不去了? 我说是。他说知道了。这样我就回厂子上班了,可是就在今天我家给我打电话说部长给我家要钱(我怒)。我问我爸怎么回事?我爸说他不给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要么拿钱,要么回去政审。我就给部长打电话了,问他要的什么钱?他说:当时体检的时候请医生吃饭花了800快钱,让我和另一个平摊(他也是不想去了)。他还说我这样是要挨罚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就是想问我这样是不是真的会被处罚?征兵条文和国家宪法里有这样相关规定吗?我到底该怎么办?
跪求高手赐教,要求简单明了,认真详细。 我若满意在追加100.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1/03/content_10300889_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