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会计分录
授权支付事业单位,年终用款计划结余资金根据当地财政的结余处理方案,
如是全部收回的,直接冲销"财政补助收入"
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不需要结转到"财政应返还额度".
如是结余留到明年继续使用的,应结转到"财政应返还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年终进行收支转结余,即将"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专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结转后再进行分析,将符合财政补助的结余资金结转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财政补助结余--项目支出结余
如财政规定将结余资金上缴财政的,应做注销处理,即借:财政补助结余,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如留单位明年继续使用的,明年初先将财政应返还额度恢属复为"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再进行支付申请.这样就不存在超支了.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会计处理
1.日常核算: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在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确认收入,并计入相关支出或增记相关资产.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在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时确认收入,并增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用额度时作冲减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会计处理.
2.年终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因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形成的结余资金应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处理.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确认收入并增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实际支出时,作冲减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会计处理.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增记财政应返还额度,并冲减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确认收入并增记财政应返还额度.下年初恢复额度或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作冲减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会计处理.
关于以前年度调整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的;行政单位分别通过"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等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分别通过"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基金"等科目核算.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会计分录如上,可以见到结合不同的情况,它的入账分录也不一样.财务人员要是看了这些分录后,发现做法比自己想象中的要难很多,自己不知道怎么样处理该账务内容的话,建议也可以找网站的会计老师做进一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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