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证据的问题?

我有个官司,对方拿出了一个无理的证据,说我曾经答应过他什么,并且找个证人写了个证明,并签字了!但是我根本就没有说过那样的话,请问做这种伪造的证据在法院生效么?做这样的事对方需要付法律责任么>?如果有责任能到什么程度啊? 注:这是民事案件

只要你没有签字或者写过什么,光凭那个证明,那个证明在证据中属于人证,那只是孤证,证明力也不强,法官是不会采纳的,你绝对没事的,如果他们告发了你,那个作伪证的人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并且是是刑事责任。如果他们的阴谋没有成功,你和他们都没事,只不过是他们败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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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1
伪证罪,但同时你还要证明他们做的这个证明是假的,但是很难很难~~形势对你很不利
第2个回答  2008-11-21
所谓口头证据你可以否认,法院不会把这种证据作为判案的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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