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如题所述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天津各单位无需报送纸质的《缴费名册》及《承诺书》,网上就能办理社保缴费基数核定。
》》》2022天津单位网上办理社保缴费基数核定操作流程
      注:通过单位网厅办理2022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参保单位无需报送纸质的《缴费名册》及《承诺书》,提交信息后,分中心将及时后台审核,参保单位无需到分中心经办大厅办理。通过单位网厅申报缴费工资只需以下几个步骤:
一、批量录入缴费工资申报(单位人员较少适用)
      1、进入“缴费管理”菜单,点击“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选择“批量录入”。
      2、选择人员范围,点击“查询”,列出单位在职人员。
      3、录入职工缴费工资数(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数,请勿直接录入社保基数上下限),点击“保存”。

      4、进入“待提交数据列表”,点击“查询”,列出本单位已录入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业务操作结束。

二、电子报盘缴费工资申报(单位人员较多适用)
      1、进入“缴费管理”菜单,点击“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选择“电子报盘”。
      2、点击“模板下载”,将模板(Excel文件)导出并保存到本地,在模板文件中录入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数后保存。(请勿直接录入社保基数上下限)
      3、点击“选择文件”,选择录入信息的模板文件,点击“提交”。

      4、进入“待提交数据列表”,点击“查询”,列出本单位已录入人员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业务操作结束。

      注意事项:
      1、支持单位多次申报缴费工资,当前申报信息覆盖前次申报。
      2、必须将全部人员进行提交,才能进行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3、一月份新开户单位无需进行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三、缴费基数名册打印
      1、进入“缴费管理”菜单,点击“缴费基数名册打印”模块。
      2、选择业务类型,点击“打印”,可以打印缴费基数名册。
      3、点击“派遣职工缴费基数名册打印”,选择业务类型,点击“打印”,可以打印派遣职工缴费基数名册。

      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自行打印《缴费基数名册》,应在年度申报后3个自然月内,由职工本人在《缴费基数名册》上签字认可,名册由参保单位留存以备核查。
四、相关工作提示
      1、通过网上申报缴费工资时,应先阅读并勾选《承诺书》后,再提交申报信息。
      2、企业职工缴费基数有关规定,详见《工资总额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国统局[1990] 1号令)、《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 242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 60号)等文件。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有关规定,详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5]28号)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60号)规定,以参保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110%,核定2022年度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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