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如题所述

有限合伙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如下:
1、承担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则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如果是几个自然人,更建议用有限公司来设立公司,权利义务更加对等,且不需要成立普通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数(股东人数):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而有限责任公司则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一点其实对设立什么公司影响不大,创业之初,很少有人能攒齐50个人吧。
3.出资方式要求: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而其他合伙人则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相对灵活,但是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即: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得有失,如果你是技术入股,而不出钱的话,就只能当普通合伙人了。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劳务入股评估方式由全体合伙人约定,在创业之初,一定要看合伙人如何对这部分价值进行约定。
4、注册资金的要求: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而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则是需要一定注册资本的。值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现在也是认缴制,根据行业的不同,实际缴纳时间也不相同。
有限合伙人是什么如下:
1、有限合伙人,是指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先分后税,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征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一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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