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法规辅导:申请专利的原则、条件及程序

如题所述

1. 申请专利的原则
(1)先申请原则:当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分别申请专利时,专利权将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若多个申请人在同一天提出相同主题的申请,则需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2)优先权原则:申请人在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12个月内,或外观设计在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6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申请的,可享有优先权。根据国际条约或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享受此权利。
(3)一发明一专利原则:每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每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2. 申请专利的条件
(1)对专利申请人的要求:专利申请人是有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个人或单位。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专利权持有人和专利权所有人。专利权持有人指专利申请获得批准的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所有人指全民所有制单位以外的其他专利权人。
(2)对于职务发明:根据《专利法》第六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职务发明创造在申请后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单位持有或所有。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权属于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个人所有。共同发明是指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批准后,专利权由共同发明创造人共有。
3. 专利申请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提交申请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并需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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