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是将加班时间乘以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分别乘以150%、200%和300%的相应倍数。然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并未明确每单位工资标准的规定,这导致了部分用人单位在计算加班费时存在随意性,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需要出台更明确的相关规定,以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漏洞,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加班费(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1. 延长时间每小时的加班工资计算:
加班工资 = 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 ÷ 8(小时) × 1.5
2. 休息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计算:
加班工资 = 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 ÷ 8(小时) × 2
3. 法定休假日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
加班工资 = 日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 ÷ 8(小时) × 3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时间段加班的加班费标准不同,而且不同劳动者的日标准工资也不同,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最终计算出的加班费数额。
法律客观:《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于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这里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指的是在规定的综合计算周期内,为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所耗用的总时数,以及实际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部分,即某一具体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而不是指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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