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院设立的派出法庭,是司法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各自承担着特定的受案范围和案件类型。以下是这些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详细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其职责和管辖范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院本部:涵盖民商事、行政、再审及执行案件,其中破产法庭处理特定破产案件,团河法庭则负责特定区域的案件。
北京破产法庭: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及跨境破产相关诉讼。
清河法庭:劳改罪犯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及执行案件,限于清河农场区域内。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第一办公区:受理民事、商事、速裁、刑事及再审案件。
第二办公区: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以及商事、知识产权案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第一办公区:涉及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刑事自诉和金融案件。
第二办公区:主要处理物权、拆迁合同、行政和医疗纠纷。
第三办公区:专门负责执行案件的受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院本部:特定区域的案件,如医疗纠纷和建设工程合同等,南磨房人民法庭等地区法庭也有各自特定的受案范围。
海淀区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等案件,部分民商事案件由非特定法庭审理。
上地人民法庭:主要处理借款合同纠纷。
复兴路人民法庭:特定区域的民商事案件。
丰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及各类案件,包括16类民商事案件在派出法庭审理。
每个法院的派出法庭不仅负责常规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还可能涵盖如知识产权、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特定领域的诉讼。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案件类型和具体地点,建议直接访问官方的京法网事获取最新资讯,或联系当地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这些法庭的设立,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