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电费电价属于物价局核定的,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向物价局提出意见。如果是收费人员在核定价格外乱收,就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12315或电力部门反映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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