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出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3)产为整栋房屋或非法开发经营企业建设私人承建住宅,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属行政划拔土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让房屋为全民所有制国有资产,应提交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房屋转让证明书; (5)房屋买卖契约; (6)改房转让应提交房改办公室出具的上市交易申请书。 二、受让方须提交资料 (1)受让方为公民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转让协议书 三、买卖房屋申请表 四、赠与的房屋,提交经公证的房屋赠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 五、互换的房屋提交互换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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