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纳入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经办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督促失信主体在3个月内整改。整改到位后,失信主体可提请经办机构确认,经办机构应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社保黑名单。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六条 被纳入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经办机构可结合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督促失信主体在3个月内整改。整改到位后,失信主体可提请经办机构确认,经办机构应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社保黑名单。
原因有三个:
医保缴费卡内余额不足,出现欠费,导致医保卡不能使用。这种情况下,请参保人员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开具欠费告知单,到地税部门交款后,再返回社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社保缴费处于中断状态。
参保人员更换单位后,两个参保单位在衔接上出现中断。
解决方法:
这种情况下,请参保人员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开具欠费告知单,到地税部门交款后,再返回社保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参保人员需补缴中断的医保费用,才能重新开通。
需要参保人自行到社保窗口办理相关开通手续。
其他原因:
挂失卡。
卡数据出错。
系统数据与卡数据不一致。
卡损坏。
读卡器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