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改名办法

回迁房改名办法

法律分析:
回迁房在改名时,需要原本这个房屋的房主拥有这个房屋的使用权,并且在拥有使用权之日的那天住满了五年,同时去工商局缴纳原本这个房屋的房主名义下面的一个土地的出让金,和土地的契税等税费,再去办理一下原本这个房屋的房主姓名下面的正规的关于这个房屋的商品房的一个房产证,房屋的契税证和整个房屋的土地证,这个回迁房才算可以自由的买卖,才可以把这个房子过户给别人。但是加入这个回迁房土地是属于国有划拨的,房屋必须在五年才可以进行交易,那么还必须要缴纳这个房屋的一个国有出让土地金的费用。
回迁房改名必须在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需要在房管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的金额一定要写。然后将房产过户的材料交到房管局等待审核,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会给予一个回执单,回执单中有纳税金额,只要在15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就可以了。费用缴纳成功之后回迁房就改名成功,回迁房是当地政府安排的房子,如果政府安排的回迁房是小产权房,那么是办理不了改名手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衍生问题: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答:回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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