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生就业补贴介绍如下:
山东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求职创业补贴,旨在鼓励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积极求职。以下是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
1. 发放对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2. 发放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 (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此外,为了确保补贴资金的准确发放,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需要向所在院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经过学校初审无误后,提交给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核。
市级部门将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之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