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是否可以粗略的得出以下等式:(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17%-存货比年初的增加额×17%=纳税申报系统中的本年应纳税额 ???烦请指正
在上年没有留抵进巷税的前提下,为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17%-存货的增加×17%=本年纳税系统应纳税额?不用扣减进项(主营业务成本×17%)的么?纳税申报系统的每月应纳税额是怎么得出来的?若在有留抵进项的前提下,是否只需在等式左边减去留抵额即可?问题太多,还望赐教!
追答这是因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金-进项税金
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7%;(主营业务收入:就等同企业的销售额)
进项税额=存货借方累计数*17% (存货借方累计数:就等同于购货不含税价);
如果上年有留抵进项税: 应纳税额=销项税金-进项税金-上年有留抵进项税
谢谢你,我觉得如果企业的存货原来是100,本月进了50,月末变成150的情况下,是不要减主营成本的。但如果存货原来是100,本月进了200,用了150,月末仍是150,就需要减主营成本。因为,存货的增加与企业当期的进货量这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当然,减主营成本并不是精确的数字,只能是在企业每月正常进出货的情况下粗略正确。当企业进出货不规律时,越不规律这个等式越不正确。
总的入库成本与当期的购货成本为什么不等?年初数为a,今年又共购进b,用掉c,剩余d,则有a+b-c=d。主营成本一块为c,总入库成本为b=d-a+c
不用扣除“主营业务成本*17%”的么?
追答主营业务成本 不代表是本月购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