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要求
硕士学位课程申请人必须具备澳门大学认可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背景,申请人也可能被要求拥有其他知识或专业经验。
申请人须在学士学位课程中取得相当于C+或以上的综合成绩*(法律学院除外);
*相当于GPA 4.0的2.3分,20分制的14分,100分制的70分;
二、语言要求
在非英语教学语言的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下列其中一项证明其英语能力:
大学英语六级(CET) 430分或以上;托福成绩550分(笔试)/ 80分(网络考试)或雅思总分6.0分及以上,单项不低于5.5分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
文章摘自澳门大学硕士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