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于成龙官有多大

如题所述

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康熙二十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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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上任合州时,土地极度荒芜。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

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申明三年后起科。

这样,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先于清廷明确规定的15年前,加之他对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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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7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

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冈的知州,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入京觐见。后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

[1]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
第2个回答  2017-01-08
当过总督和大学士,一品大员,相当于政治局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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