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查案时扣留我的物品,没开到扣押清单给我,这样合法吗?

如果到时候物品返还时少了一两样,我应该怎么追讨呢?

  公安机关查案时扣留物品的,,没开具扣押清单是不合法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公安机关在对当事人的物品作为证据予以证据保全时应当附清单,载明被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场所、设施、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等,由办案人民警察和当事人签名后,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
  第九十五条 实施扣押、扣留、查封、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证据保全措施时,应当会同当事人查点清楚,制作并当场交付证据保全决定书。必要时,应当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证据进行拍照或者对采取证据保全的过程进行录像。证据保全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扣留、查封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四)作出决定的公安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证据保全决定书应当附清单,载明被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场所、设施、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等,由办案人民警察和当事人签名后,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证据保全清单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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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0
不合法,应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给你追问

如果到时候物品返还时少了一两样,我应该怎么追讨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不合法。
公安依法扣留,没收公民物品,必须出具清单,清单还必须注明办案警察姓名,扣留的物品名称,以及派出所的盖章。

东西少了,那你要举证,很麻烦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21
肯定不合法,最好的解决途径是你上访妞会很快解决了
第4个回答  2012-12-20
肯定不合法律,你可以行政诉讼告公安局,你也可以人民上访申诉?追问

行政诉讼是去法院的吗?人民上妨申诉又是什么呢?能够详细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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