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中断,比如说07年购买的医疗保险,到10年由于个人原因停止了购买医疗保险。现在2012年马上2013年了可以补交吗?如果可以,会不会影响以后退休的医疗保险的使用。如果不可以,现在重新购买,以前购买的医疗保险能不能叠加。好像社会保险是这样,只要缴够15年,不管中断与否到退休都可以领取退休金。医疗保险是不是也是这样????
还有一个问题。以前在深圳工作,在那边购买了两年的社保。现在回到老家,一直没有把社保转过来。上次的人社局去咨询了一下,需要到深圳去办理转移手续才能转回来。由于工作原因,不可能特地跑一趟深圳去转移社保。跨省转移,有没有办法只在当地办理就可以了。我现在也在当地购买社保也购买了三年了。中间可能断了有一年左右。
自续交的方式一般是到医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办理自缴的手续,具体的操作方式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医保中断,连续3个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从原单位辞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决定权在您自己。如果养老保险不补缴,其中断的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如果医疗保险不补缴,缴费年限将不能合并计算,而是要从重新缴费的时候开始计算。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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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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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是否补缴分以下四种情况:
1、个人缴纳的城镇居民医保是不能补缴的,到时间没有按时交的,将不再享受下一年的医保待遇。
2、个人医保中断3个月以上就不能办理补缴。
3、因单位原因造成断交的,可由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交后年限可合并计算。其中,补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临退休或正在办理退休的人员社保缴纳年限不足时,可以办理补缴。
扩展资料
医保补缴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