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过程当中发现有些客户工程资料对于产品制作公差要求正多少负多少,如60mm+0/-0.3,35mm+0.05/-0.3等等。依本人理解产品“公差”应该是受限于生产线的正常生产能力的,会在正负多少范围内浮动,如+0.1/-0.1。请各位指教,我们该如何去理解诸如+0/-0.3这样的公关要求?谢谢!
“产品“公差”应该是受限于生产线的正常生产能力的”——这个没错。
诸如“+0.05/-0.3,+0/-0.3”是指偏差(上、下极限偏差)。而上下极限偏差的选取、给定,是产品设计时,根据配合的需要确定的。例如,配合的种类(间隙、过渡、过盈)、间隙量的大小,等。
前面的数字是公称规格,后面的 + - 数字是指偏差允许的范围,即公差带,+ 表示上偏差,- 表示下偏差。
实际的结论同样是2-3之间,但三个表达的意思是不同的。
2.5±0.5,是指在2.5的基础上可以上下偏差0.5之内;这是一般要求的标注方法;
2.0+1-0,是指2.0只能正偏差,可以偏差到+1之内,用于对最小值有要求的情况;
3.0+0-1,是指3.0只能负偏差,可以偏差到-1之内,用于对最大值有要求的情况。
扩展资料:
何谓自由尺寸公差?旧国标(HG)159-59中,在基准件公差上,把精度等级分成12级。取自其中8、9两级精度基准件公差,称为自由尺寸公差。将偏差分为;单向(+)或(-)、双向(±)二种在自由尺寸公差的注解中提示;
①自由尺寸公差仅适用于机械加工表面。
②自由尺寸公差在工作图上不标注。
③单向偏差对于轴用(-)号,对于孔、孔深、槽宽、螬深及槽长用(+)号,其余均用双向正负偏差(±)。
④不能纳入上述明确原则的自由尺寸,且有单向偏差要求时,设计者应在工图中注出,否则按双向偏差制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差等级
那比如32+0/-0.3这样的公差要求是否可标注为31.85+0.15/-0.15?这样在理解上有什么出入呢?
假如产线的制程公差为正负0.15,那我们可否将32修改为31.85来控制?谢谢指教!
你好。在产品图上,“必须”标注32+0/-0.3,可以直接看出配合的性质、间隙大小;在工艺中,可以标注31.85+0.15/-0.15,方便设备、刀具的调整。
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