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发票发票为外部凭证比内部凭证收料单可靠。出库单两者都是内部凭证,但是出库单有库管人员签字(非财务人员)。领料单两者偶读是内部凭证,但成本计算表是会计编制的,领料单有非财务人员签字更可靠。工资发放单有员工签字,较仅有财务人员计算的工资表可靠。盘点记录都是内部,但是盘点记录有库管,财务人员参与因而更可靠。
询证函两者都是外部证据,但是询证函直接邮寄到事务所,
对账单经被审计单位获取。
一、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表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所必须具备的依据。在审计活动结束时,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其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是否真实、正确,依照一定的审计标准发表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为了保证审计意见和结论的稳妥可靠,审计人员必须获取足够的证据。
二、1.
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
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2.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
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等;3.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
三、审计证据的
分类标准很多,由此而确定的审计种类也是名目繁多。事实上,注册会计师常常需要根据特定的审计目标去收集不同的审计证据,包括:第一、为了证实某一认定,不仅有的需要多个审计证据,甚至需要收集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如为了证实存货的完整性,注册会计师可以收集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这些证据中有的可以作为基本证据,有的则可能是很好的辅助证据。第二、实施同一测试程序可以获得针对不同认定的有效审计证据,如对
应收账款项目进行函证的结果可以为应收账款的存在和计价两项认定提供审计证据,这些证据从形式上来看是一种书面证据,而从其来源渠道上看则是外来证据。结合特定的审计目标或报表认定不难发现:有关某项认定的审计证据一般不得用于替代另一项认定应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同的审计证据可以证实不同的报表认定,也可以证实同一报表项目的认定;不同的审计证据可以通过实施不同的测试程序来获,但在同一测试程序中获得的审计证据可能证实不同的认定。国际会计师联合会颁发的《国际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将审计证据分为:
会计报表所依据的
原始凭证与会计记录、其他来源的佐证信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准则第32号说明书》,把审计证据分为所依据的会计资料和佐证信息两大类,并且规定佐证信息又包括以下七种形式:实物证据、文书证据、声明书、函证、口头证据、数学性证据和分析性证据。以上所述审计证据种类的不同,是由于其内容不一致、形式不相同和取得的来源不尽相同所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