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7-04
在这个事情中其实你是没有还款义务的,这个债权债务和你没有关系,就算是起诉到法院你只要能证明钱你已经转出,这个就和你无关了。极端一点说没有借条借据给的又是现金,如果你不承认这借贷都很难证明。
第2个回答 2019-07-04
是你朋友借钱,出售人也是借给你朋友,你只是帮你朋友收下钱并转给他,此笔债务与你无关,你只能算是证人而已,如果债主不服气,叫他走法律程序起诉你,如果对你的生活造成干扰,可以直接报警。
第3个回答 2019-07-04
你替朋友拿钱,并把钱及时转给了朋友,这是民事代理行为。民事代理行为中,你是代理人,你朋友是被代理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根据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法律规定,你已经完成了代理的事项,也没有侵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你朋友欠债不还,由他自已承担,债权人无权向你追债。即使债权人打官司,也不会让你还债。因为你与你朋友的债权人没有权利义务关系。
你可以放心,你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果第三人,即你朋友的债权人向你还钱,你可以明确告诉他们,让他们上法院告去。如果一再骚扰你,就可以报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7-04
一、如果找到你的“朋友”,证明钱交予他了,且是他形成的借贷合同关系,你只是代取人,与你没有责任。
二、如果找不到你“朋友”,不能证明前款事项,你就有了责任。
三、从你所表述的情形看,有可能是你这“朋友”与债权人合伙设套让你钻的,涉嫌了诈骗。建议你报警由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