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一起因盗窃罪被抓,我关了37天后被监视居住,朋友被逮捕了,前几天检察院传我过去说,案件由公安

机关移交检察院,还给了我委托书,事情会怎么样。
我跟他在餐厅吃饭,出来他拿了别人的包,价值3000,被保安抓了,公安问我口供我都说是不知情的,我被关了37天

你们的案子很可能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也就是说,虽然你被放出来了,但显然这事没有完结。
鉴于你朋友被逮捕而你被监视居住,可能最终的结果是你朋友被判刑,而你虽然也可能被判有罪,但也许不会再被关进去。

找个律师或熟悉这类事的人详细地咨询一下吧。
你告知的情况不多,只能确定你朋友行为的严重程度甚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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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3
你的37天是公安机关侦查期限30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批捕科有7日期限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7日。看来检察院对你是不批准逮捕,所以才会监视居住(一般是证据不足或许认为你情节较轻,没有达到犯罪条件)。过后检察院会对该案提请公诉,最后结果在法院怎么判决。
第2个回答  2012-11-29
你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你的朋友可能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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