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土地确权后,村上要收取帐内地以外的费用,每亩100元,合理吗?

我家帐内地(合同面积)63亩,但是当时分地的时候有磨牛地,现在不用牛了都种地了,所以2019年土地确权的时候实际测量面积68亩,今年村里要求多的那5亩地要收取费用,每亩100元,还说不交的话,会移交司法机关,我认为我种的就是帐内地,并不是开荒地,因为我并没有开荒,只是往前拱了拱地头,并且目前为止土地确权证书并没有发到我们手里,不应该交这笔费用,村上说是上边规定的,请问村上的做法合法吗?

做为村子管理必须的公共费用,确实有这个规定,一般都是按该地收益的百分比来收,各地情况的不同,具体多少金额,就各地按情况确定了!追问

我之前也做过土地确权实测工作,当时村民问我们是多测好还是少测好,说实话当时我们也不知道,但是我们是按量取的量算钱,所以有的就会说多测可能更好吧,现在看来是坑了人家了。其实地头地确实不应该确权的,但是村民指界时有要求,而且田间路宽度符合要求,我们是不能拒绝的,这就造成很多农户实际测量面积要大于合同面积。地头地、树影地是不产粮的,村民可不可以要求退出地头地而不缴纳费用呢?这个是我纠结所在!

追答

这个应以其当时的承包档案做依据才行,如靠现行农户指认测定,哪就会使确权无据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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