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该怎么算?

按正常程序提前一个月发了辞职信,离职后一个月才发工资,比平时少了很多,工资部分有包括基本工资+绩效+抽成,而抽成是一个季度平均到下个季度的每个月发。辞职这个月的工资只结算了比基本工资多一些。但是,比平时少很多。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诉吗?是不是到劳动局?我这里有的资料是绩效考核的表格及工资表,还有辞职信(邮件截图),劳动合同后面忘记找他拿了。请问一下,还需要哪些资料?

    按实际出勤计算,离职月应发工资=月薪÷21.75×离职月出勤天数。
    如果劳动者有加班,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加班费计算基数计算加班费。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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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30

提前一个月辞职工资怎么算

第2个回答  2020-07-24

提前一个月辞职工资据实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在双方约定的交接之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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