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出租续租有哪些规定

如题所述

国有资产租赁制度

一、 租赁条件
(一)凡闲置的国有资产,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均可租赁;凡危及国有资产安全的(如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及腐蚀性物资存放)不得出租。
(二)凡零星租赁的,实行一年一定;对整体租赁的,原则上一年一定,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年。
二、办法和程序
  (一)国有资(房)产出租,必须实行全社会公开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或续租。
  (二)国有资(房)产出租,事先必须报区局审批,出租方上报时具体写明承租方、承租生产经营项目、租赁底价及租赁年限等。
  (三)公开招租由出租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进行,经公开投标中标后,租赁双方必须签订协议书,写明安全生产责任条款,并报局备案。
  (四)企业内部实行承包资(房)产的,也必须在企业内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
(五)原租赁到期的,如需续租或重新出租的,则必须按本制度办理。本局管理的资产租赁也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