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强制保险通常是在交强险到期前就需要缴纳的,通常是在交强险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续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不是。
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机动车只有投保交强险才能上路。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责任保险,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扩展资料: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郑州大批公交车未买交强险便上路 年检过程成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不一定。汽车强制保险依保单有效期为准来缴交。
有的车辆是两年年检一次,但保险是一年购买一次。
年检的到期日是按月,交强险的到期日是精确到日。
一般车辆是先购买交强险后,再去年检车辆,所以交强险到期日会比年检早。
如果遇到过户车辆或脱保车辆,交强险有交期跟年检日期就会大不一样。
那是到保险公司买么?? 还有就是我的车要到长沙年检 我人现在到常德这边可以到这边买了再去长沙年检么?
追答可以啊,一般保险快到期了都会有很多保险公司推销的,可以选择电话车险,电话谈好了直接到营业点交钱办手续就行。只要买了交强险,车管所就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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