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不需要变更房产证,只需要办理继承过户就可以。
夫妻一方去世,要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房产份额,如果是婚活住房,死者只有一半产权,另一半是他配偶所有。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去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法
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房产份额,注意是份额,不是全部,如果是婚活住房,死者只有一半产权,另一半是他配偶所有。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去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扩展资料: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具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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