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有交过增值税,本月销项763.01,期初多交272.64,是2011年多交的,本月实际未交税额490.37,那我会计分录怎么写呢,272.64这一笔还需要做什么分录吗
2011年多交的272.64元增值税应该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
会计分录为:
借: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72.6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72.64
本月763.01元月末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63.01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63.01
做完会计分录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是贷方余额490.37,就是本月要缴纳的增值税。
拓展资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是一个过度性科目,年终余额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余额对冲,年末无余额。
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763.01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63.01
那请问待抵扣转入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啊
追答待抵扣进项税指一值纳税人在当月的发票进项抵扣税额多于当月的销售发票的税额,多余的可以抵税部分转入下月抵扣,此部份税额称为待抵扣进项税。
比如:本月企业销售的产口应缴增值税763.01,期初多交了272.64,272.64就是待抵扣的进项税。
期初272.64挂在应交税金下,。
那是不是还要做笔分录借: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90.3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90.37
如果就是挂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说明你们没有建未交增值税科目啊,不用做这笔分录,都是在一个科目内结转,多做一笔虚增发生额,对余额没影响,没有意义。
追问再请教个问题,是在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下的话,就要上面这笔分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