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情况是,4个人合伙创业,是销售产品类的(如电器小配件等等)
2.每个合伙人都出资并且负责企业的运营,不同的人负责不同的部门
3.合伙人的出资跟各人所占的股份和负责的部门都已经洽谈完毕了,就在制定合伙协议的时候不清楚如何选择
4.按照我们的情况,是选择哪种公司形式比较合适(30w以下),看到有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企业等等,头都麻了
5.不同形式的合伙企业,对于企业负债的偿还到底是怎样的
6.4个人之中其中A一个占了一半以上的股份,其他均为小股东,那么,是否应该由A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人承担各自出资内的有限责任?
嗯,谢谢你的回答.
按你的意思,就是说,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合适,而不是注册合伙企业,是不?
只要你们注册资本够用,最好就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公司形式只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都是承担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