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3号令
第三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看清没有十天后预约考试,也就是说起码要等十天才能补考。
兄弟你好好看看111号令和123号令里面关于考试部分的规定,这个不是走不走后门之类的问题,这个是明文规定的法规,是即使你走后门也不能提前的事情,系统是公安部统一设计的,部里的系统每天24小时监控,没有人敢也不可能在这个天数上面帮你的忙,没有除非,因为根本不可能。
另外还要加上其他的非车管所因素,如123号令就要实行,新的更加严格的考试科目就要开始,那么在这之前报名考试的一定会很多,而一般这些安排又要驾校和车管所进行协调,有些地市还不一定只有车管所一家管,像我们这里还有什么由市局直接管理的驾考服务中心之类的设置,所以不一定能在十天之后给你安排上,那你只能多问问车管所,记住十天以后,也就是12月22日法规规定你可以补考了那么你就打电话催车管所也行,问你的教练催驾校也行,再不行那到时再打12345、某某热线之类的也有法理,不然在这个日期之前,人家车管所根据法规规定,正常处理的事情,根本可以不鸟你,法规在这里放着,你打关司也打不赢的。
追问你好!我6号考试出问题,13号车管所说7号就已经把我的情况报给驾校了。需要驾校出一份报告再帮我约个名额就行了。在我多个电话和跑到总校的努力下终于13号晚驾校给我去处理了。但还要等下一周。好吧,等就等呗。18号打电话车管所,他说我的已经处理,随时约随时考了。但驾校没去给我约。教练又说我的还没有处理,还要等下周。车管所的一周我就等了两周,还要等下去吗?找驾校又不鸟我。兄弟说说,我能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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