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卖给别人之后,没签协议和没有过户怎么办

二手车卖给别人之后,没签协议和没有过户怎么办。也找不到买主了

  这题与我才回答的一个题目类似。


  您连“协议”都没有签......但就算是签了“协议”,这个协议也仅对于当事双方有用,对第三方无用。而且前车主仍然可用该车作抵押(所有人是他)而损害后车主的利益。

 

  举例:当一个事故发生后,如果车主因未过户而引发的纠纷,特别是现车主无法或无力承担的一些相关责任,是很有可能牵连到上一任车主的。

 

  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也即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车辆权属所有人还是你,现任车主出事了,你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要是其逃逸的话你就更惨了,要负全责。因为逃逸肇事者找不到了就只好找你了。

 

  根据相关法规,“权属”转移后了,相应“所有者”也得“转移”,也即“过户”,如果个人不过户的情况下,所涉及车辆(上一任)的关于一些财产纠纷、债务、涉及法律相关.....等方面的“现车主”可能完全不知。想想这个后果的严重性吧。当然,没有最好。但过户是最有保障的方式,一查便知。

 

  同理,涉及现任车主(所有人)的一些可能会出现的如第二条中讲的“现象”(假设),当车主无力偿还或某些不可抗外力、或涉法涉案致使无力承担时(当然这里指的全部是与未过户车辆有关的事件),相应原车主有可能受“牵连”的可能。

 

  以上几点,足以说明问题了。防患(范)于未然,并非不好。保险起见,过户(车辆)时过权(所有权)是最佳的选择,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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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5
  二手车卖给别人,只要出售的时候车辆状态是正常,手续齐全就没事。原车主不承担责任,如果手续不齐,车辆状态不正常就要承担以后交通事故的连带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0
您好,我想明白您问这个的目的是什么,您接下来要做什么? 用原来的车牌? 别着急 首先您手里还有这辆车的什么手续? 您说的这个也就是私下交易的,没有通过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是吧,这样的话 如果对方利用这个车做违法的事情对您很不利,所有的事会找到您头上。 这个车对方如果在继续使用的话,您可以到车管所 查下他在哪里使用 或者您通过警方报案 把车辆找回 然后找到那个买放,虽然办法不是很好,但是很实用。 或者是您要买新车 没法摇号? 具体你有什么问题在补充提问 我帮您想办法。
第3个回答  2013-09-10
行驶证是不是你的名字?如果是,他会比你更着急。没有你的身份证,车子无法过户,买卖。
第4个回答  2013-09-10
买车的一系列收据和证件在你那就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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