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愿意赔偿违约金,房客必须搬走?

和房东欠的九个月合同。先付了六个月房租。现在四个月了。房东现在卖房让我走。愿意赔偿1000违约金。退剩下俩月房租。如果她愿意赔偿违约金的话。我必须搬走吗? 和房东欠的九个月合同。先付了六个月房租。现在四个月了。房东现在卖房让我走。愿意赔偿1000违约金。退剩下俩月房租。如果她愿意赔偿违约金的话。我必须搬走吗?

不用必须搬走,双方可以协商。如果房东出现了违约的行为,并且是为了恢复原状,弥补损失的,那么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租客可以不搬离房屋。但是如果房东出现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必须要租客搬离的,那么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但应给租客必要的时间,不能立即要求搬走。
法律分析
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房东想要解除合同,作为租客可以不搬,因为造成违约的行为是房东本人。如果房东提前违约的,只要双方签订了租房的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房客就可以要求继续租房。而关于房东违约的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因为房东所造成的损失,房客可以要求房东进行经济的赔偿。如果给房客造成了困扰,给房客造成了损失,也可以一纸诉讼,将房东告上法庭,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合同没有到期,但是房东强行收房的,也没有正当理由的,租客完全可以置之不理,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租房合同已经到期了,租客却不愿意搬走,也不续租,就是租客无理,房东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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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3
你好。
【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那么房东可以支付违约金以解除合同。
【2】如果没有上述明确约定,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合同法》229条,你可以不搬走,即使房东卖房了,你仍然可以要求买房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他纠纷由房东和买房者协商,与你无关。你还可以趁机多敲房东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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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7

  好好找找房东,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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